I like Conquer Aussie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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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

 

 

87號到達Brisbane市中心backpacker樓下wickham street,人來人往非常熱鬧,平時待在小鎮總會惹黎奇異目光或者打趣的問候,衝過終點一刻在繁忙的Brisbane中顯得有點不起眼,甚至沒有標誌性建築去拍個照紀念等等,放下單車坐在地上休息那一刻,有點空洞,硬係有種感覺「咁快就完左啦?」

就這樣有點無聲無色的畫上了句號。「單車征服澳洲」路線左改右改後在Brisbane結束。


 


出發前我對單車知識一無所知,不知為什麼一股傻勁衝上心頭,「我要用單車跨越澳洲」。起初自己也好懷疑能否完成旅程,但原來只要肯嘗試肯堅持,天方夜譚也會成真,一磚一瓦堆砌起來,原來實行比構想還要容易,網上流傳這幅圖很有道理,我也很同意comfort zone理論,不去take risk,人生就沒有突破。

 


 

 

總括幾點得著或者改變:

  1. 克服恐懼,
  2. 更識照顧自己,野外求生也沒有想像中困難
  3. 認清自己優缺點
  4. 遇到Paolo,身體力行的哲學家
  5. Will & Dan,第一次真正交心的鬼佬朋友
  6. 人與人之間距離可以好短,不要面就得喇^_^
  7. 宗教並不愚昧,愚昧的是宗教的規條約束
  8. 沒有多一事不如小一事
  9. 我運動細胞唔係咁差姐,起碼夠韌力
  10. 有創意就沒有絕路
  11. 計劃跟不上改變,太多計劃太安全最後只會太哂心機
  12. 愛上自然!
  13. 越係適應某種生活時間過得越快
  14. 合作最好是…自己先付出

 

 

逐點講述沒什麼意思,把日記看完一遍就會感受到那種得著那種改變,潛而默化,循序漸進。

 

135日後,我在Brisbane多待了8天,很多時間都用來整理網頁。

 

待在Gympie Wilfried的農場那晚,正在細味傳統德國住家晚餐,Wilfried問踩到Brisbane後單車會怎樣處置,他也有意購買。之前還在苦腦應該帶回香港好,還是找機會賣掉,但兩者都很麻煩。帶回香港吧,加加埋埋多付$150澳紙,可能之後都不會再騎了,呀訂;找機會賣掉吧,又怕低價賣出但買家根本無意踩單車,也是浪費。其實我最想看到的,是這架外表破爛但係運作順暢配件良多的Avanti可以繼續征途,繼續光榮使命,Wilfried也是冒險家,何樂而不為呢,放下刀叉,十分淡定的說:「好!當然好,送給你吧,不要浪費掉這台好單車!」

 

813日晚,Wilfried老遠從農場駛黎Brisbane拿單車進行交接儀式,突然有種想反悔的感覺,係咪寄物生情呢?好似將要失去一個曾經並兼冒險既朋友咁,唉,真係有D失落,我只係留低左一條踩過2000km既後備胎,兩個佈滿泥跡既水樽。


這架單車越是髒就越有價值,就好像木紋一樣騙不了人,那些刮痕污跡是冒險過的最好證明。右把手上的轉波掣佈滿指甲刮痕,每轉一次波就多一條刮痕。

 

135日後,總算無穿無爛完成旅程,算係一生第一個創舉,還記得出發前寫過一篇文章,如今「在車輪輾過胸口時、水淹六腑時、跌得支離破碎那一刻」,我不會後悔,我沒有白白浪費青春,我史葛證明自己存在過。

 

未來還有很多計劃很多冒險想實行,不用急,慢慢來。

 

在澳洲餘下的日子還會去Byron BaySydney遊歷一下,只係唔係踩單車去,而係hitchhiking去,明天下午就要出發了。諗下諗下,原來係澳洲咁耐都未試過road trip,臨尾一個禮拜玩盡佢先。

 

 

寫於Brisbane State Library, 7:13pm, 14/8/2012